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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无效农村宅基地怎么区分

2023-02-15 21: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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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只要受让人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前提下也不能认定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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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卖方应当将购房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方,如果该地上建筑为买方所建造,则对该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由卖方按照评估价向买方支付全部价款;同时买方应当将土地及地上建筑退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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