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标准是: 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成立本罪。 2、本罪中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3、罪数问题: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经营罪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数罪并罚。触犯走私毒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只按该三种犯罪论处,并加重处罚,不再定妨害公务罪。 4、依法执行职务的判断: (1)执行公务的人应具有一般的、抽象的职务权限;比如没有刑事犯罪侦查权限的税务工作者,不能执行刑事司法公务。 (2)公务执行者必须在具体职务权限范围内执行公务;比如法院执行人员没有取得生效判决书,在缺乏依据的条件下强制执行,属于违法行为。 (3)公务的合法性是指形式合法性,不要求实质合法。比如,持有法院判决书的人执行公务即合法,而不论其内容是否合法。 (4)职务行为必须根据法律确定的条件、方式执行。当然只有轻微程序违法,职务执行的保护必要性仍存在。 (5)判断职务行为合法性的标准为:裁判时基准说大体上是正确的,有利于调和公务行为和公民权利之间的矛盾。
针对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以暴力威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紧急情况时,使用暴力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于以暴力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相关职务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