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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

2022-03-22 10: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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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回复

专业分析:

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破产。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不受法律保护,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社团注销时,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处理其剩余财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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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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