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9 回复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针对信用卡诈骗究竟是什么样的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判断标准: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孟金龙律师
信用卡诈骗的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09.30
2022.01.23
2022.07.26
2022.12.17
2022.12.24
网友热门关注
597人已观看
970人已观看
信用卡诈骗的对象究竟是谁
信用卡诈骗司法程序具体究竟是怎样的
186人已观看
122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