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产清算的破产清偿与普通清算有什么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4、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公司的普通清算大部分情况下属于自愿清算,破产清算属于被动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清算债权人有得到全部清偿的可能。破产清算,债权人不可能被完全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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