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对于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规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因此可以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起诉,通过起诉可以请求法院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
针对法律规定的追讨欠款期限是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追讨欠款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欠款追讨期一般指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从约定的偿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的偿还期限,其计算方式为: 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给出合理期限的,合理期限届满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如果债务人明确拒绝偿还债务的,从作出拒绝的意思表示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