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事故是发生在江苏-南京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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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通过协商解决。但协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下交通事故不适用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2、造成严重人身损害或公私财产损失的; 3、一方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4、一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但前提是没有存在人员伤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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