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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个月之后赔偿标准怎么算

2022-05-30 2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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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30 回复

专业分析:

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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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二、康复治疗费。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x70%x天数; 四、交通费。按照用人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一般是实报实销。 五、护理费。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 (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30%。 六、停工留薪工资。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乘以停工留薪月数。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八、工伤伤残赔偿费。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第一种方案:一至四级: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2、第二种方案: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2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10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60%×10年。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9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10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50%×10年,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6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10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40%×10年。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3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10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30%×10年。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工伤赔偿项目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被评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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