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要明确,你们之间不是婚姻关系,只是男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中国大陆从1994年以后,不再存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婚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同居关系,不管同居多少年,不管有没有孩子,都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3、如果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 4、同居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那么解除同居关系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你和他协商解决就是了。 5、同居期间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有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你们双方因同居关系发生析产纠纷、因孩子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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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的办理手续是: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的结婚申请;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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