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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开庭公告是什么意思呢?

2022-10-07 1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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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7 回复

专业分析:

所谓的开庭公告,其实是一种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具体的送达方式,由法院根据案件的需要进行选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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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开庭公告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公开审理的,需要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开庭公告指的是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公开审理的,需要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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