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案件诉讼中的彩礼问题法院该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诉讼离婚的婚前彩礼应当返还。结婚彩礼钱离婚的判决,如果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返还,法院予以支持。彩礼是附条件的协议,需要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如果未能实现结婚的目的,不能满足条件,可以申请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起诉离婚,主张返还彩礼的,符合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