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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孩子也八岁了,老公求我不要离婚,可是那个女的老骚扰我,我该怎么办。

2019-06-28 15: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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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 回复

专业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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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而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债务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购买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双方或单方借款买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那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即便另一方不认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会认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债务; 3、一方不尽家庭义务,一直不向家里交钱,另一方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开支发生的借款; 4、或者为了还共同房贷借的款,也是共同债务。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人到家里来闹事,当事人把对方打伤了,属于正当防卫,不负责任,也不用赔偿损失。如果寻衅滋事可以选择选择报警,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私闯民宅扰乱公民正常生活,无论哪一点都可以说上一些名堂,警察会给个交代。也可以联系当地媒体给予舆论压力或者现在新的行政诉讼法出台,有案必立这条太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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