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有性有爱的婚姻才是美满的,如果无性那样的婚姻就不幸福,如果无爱,也一样!我的观点是,无性婚姻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结发夫妻,夫妻应当尽的是责任,尽的是丈夫或妻子的责任,还有父亲或母亲的责任。不是因为感情不合,而造成性生活不合。我觉得,双方有义务有责任承担这个婚姻!
针对无性婚姻,有这样的说法吗?这个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1.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 2.男性不满二十二周岁,女性不满二十周岁结婚的。 3.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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