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界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针对关于工伤的伤残界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标准如下: 1.一级:面部重度毁容,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四肢存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五级: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