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实际操作程序中,财产保全限于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标的物,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担保申请人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担保的应有关诉讼担保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1、申请人的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2、如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根据不同情况应提交立案通知书,立案缴费收据、传票等;3、财产保全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材料,具体情况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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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需要结婚的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个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等; 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等。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有:经申请人签名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经担保人签名的担保书一份;担保财产与申请查封价值相当的证明材料一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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