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单位按照原工资支付的工作,不是工伤医疗待遇,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1、治疗工伤的费用;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4、安装辅助医疗器械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针对工伤休息期的工资是否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指因工作事故需要停止工作就医的员工。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该单位上班有十二个月的,原工资标准根据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发生工伤前在该单位上班没有十二个月的,原工资标准根据工作了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发生工伤前上班没满一个月的,原工资标准会根据合同写的月工资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