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诉时,谢某又想到了新的诉由,他认为自己与汪某签订的协议包含了材料买卖和防水施工两个部分,材料买卖部分不受施工资质的限制,应认定为有效。故上诉要求汪某支付材料款1万元,不应受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的限制。 南通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谢某与被上诉人汪某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包工包料”实施防水工程,谢某提供材料和组织施工的义务不能分离、不能相互独立,施工中的材料款不能脱离工程款的结算而单独要求支付。谢某上诉称该协议内容包含材料买卖和防水施工两个部分,其中材料买卖部分不受施工资质的限制,应为有效协议,但其观点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不予采纳。该协议违反国家施工资质的强制性要求,原审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并无不当。本案中,谢某没有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其已完成的部分防水工程非但未经验收合格,且有初步证据证明其施工工程不合格,故谢某目前起诉要求汪某支付工程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对于因签订无效施工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处理。遂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在包工包料不可分离的条件下谢某能否起诉成功,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可以。分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在离婚官司起诉地起诉离婚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作为离婚案件中的原告应当向注意要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这样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