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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适用强制执行程序?

2022-08-24 16: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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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4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 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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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法院会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措施。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后,一般来说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有了明确的分割方案,但其中一方可能并不会主动配合履行,此时便需要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解决纠纷。具体分两种情形:1.如果男女双方是经法院以调解书或判决书形式离婚,一方不履行的,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由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具体的程序为:以自己为执行申请人,对方为被执行人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供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对应的一审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指派执行法官,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强制采取措施等执行措施。2.如果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由于此时没有存在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当事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而应当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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