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上户最新政策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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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条件(小学、初中): (1)桃城区户籍 1、2020年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1年以上; 2、2021年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2年以上; 3、2022年及以后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3年以上; (2)非桃城区户籍(桃城、高新、滨湖三区以外) 1、夫妻双方持有中心城区两年以上的合法劳务合同和养老保险,或单方营业执照; 2、1年以上的居住证,且在居住证地址实际居住1年以上; (3)残疾适龄儿童 (4)军人子女 (5)持“A卡”子女 二、招生录取 录取原则:“一房一位”、“两个一致”、“三个优先”,分批录取。 三、转学(转入)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平均班额不足55人的年级可以接收学生转入,平均班额超过55人(含)的年级不再接收学生转入。 四、学校分流 学校布局调整,需要向新建学校和生源不足学校分流的,按在校学生家庭实际住址和学校调整后的片区,于每学期开学前,从原学校一次性成建制分流到指定的新学校。按家庭住址仍不能满足分流需求的,则重点分流属流动入学的无房户学生,先分流无租赁证的,再分流有租赁证但租住时间相对较短的。 学生及其家长不同意分流的,则视为择校,公办学校不予安排学位。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2018年农村分户申请必须优先满足3个条件, ①、申请分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②、必须要有相对独立的空间,比如说一栋农房有不同楼层、一个大院子多个门,这些房屋要有门牌号、明确地址等; ③、必须要有房屋的证明,比如说在宅基地证明或土地确权登记证明。如果不满足这3个条件,都不能进行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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