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自建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哪些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4、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自建房可以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同时,使用国有土地的自建房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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