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第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
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监事居住的主体即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满足法定情形才能申请监视居住;嫌疑人或者被告有适宜的住所可供执行监视居住,如果无适宜的住所监视居住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等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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