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强制执行程序必须是配偶和被告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吗?对于此问题要视情况而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有继承人的配偶份额,按照遗嘱继承,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没有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则不能享有继承权。
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会15日内受理。 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向你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之后,就看法院的执行情况再通知你。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法院执行查到财产,会告知其前去领取; 2、如果法院没有查到财产,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法院查不到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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