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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未领结婚证,生有一女,女儿3岁,丈夫死亡,赔偿怎么分配

2019-11-09 18: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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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艳律师

2019-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死者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因为你们没有领结婚证,不是继承人,女儿有权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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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夫妻未领结婚证,生有一女,女儿3岁,丈夫死亡,赔偿怎么分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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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遗产若属于丈夫个人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2、遗产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属于丈夫个人部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3、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丈夫死了赔偿金的分配如下: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的分配,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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