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案件中对方下落不明起诉离婚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离婚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如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是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离婚的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起诉离婚中一方下落不明如果处理要分情况讨论: 一、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已经满两年的,则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在拿到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样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离。 二、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对对方进行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如果对方不出庭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不过这种情况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确已感情破裂,所以不一定会判决离婚,除非起诉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一方存在家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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