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不能够依照协议或者法院调解进行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针对离婚房产分割, 如果一方不履行,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于离婚后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不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不属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能够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