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是保险公司汽车保险理赔,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在工作时间内除了午餐时间外,基本上都是在不停的接待客户和处理赔偿案件,但是公司领导经常说我们的工作量没有完成,并强制性的给我们制定了工作量,完不成就要加班,由于我们在正常工作时间都是在接待客户和处理接收的案件,没有时间去做公司要求的额外的工作量,那公司要求的额外的量那是肯定不可能完成,就只有加班,去年年底时就曾经连续加班了一个多月,没有一分的加倍补偿,甚至连晚饭都没有,天天加到晚上9点过十点,最近更是变本加厉的要求我们要完成多少, 另外,最近公司另外招聘了一批人,并直接跟她们签订了合同,试用期的月薪是1500,转正后是1700,在这个月发放了消暑费,我和另外几个老的是去年进入公司的,当时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但我查看了劳动法上的有关的规定,在同一岗位上应该是享受同工同酬的,请律师帮我看看,这些情况我能不能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补偿,
针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 (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 (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