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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医疗机构证明可以给伤者,人社局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医药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还享受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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