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人拿刀砍伤右腿骨折,老板应该负责赔偿吗?

2022-03-25 19:05:20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5 回复

专业分析:

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必须要明确的是两人打架的责任问题。如果他人正常工作,而你无故找碴,他人正当防卫把你砍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你无法认定为工伤,单位也没义务赔偿。但如果情况反过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你可以认定为工伤,单位须承担赔偿义务。这种情况下,你不仅能得到工伤保险赔偿,而且还可以向砍人的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单位未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就无法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单位须按照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待遇自行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单位未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你们还可以起诉单位要求双倍工资。

展开更多

针对工人拿刀砍伤右腿骨折,老板应该负责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腿骨折的,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然而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进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