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执行异议需要多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执行异议的期限如下:在该案的执行程序终结之前向执行法院提出;在执行标的被执行结束之前提出;从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60天内提;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算60天;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1、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2、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