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股东的出资有什么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而法律另外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出资,也就是只能出钱。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第一,股东采用“货币、实物”出资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拿钱。或者拿能用的,能换钱的有形物品投给公司,比如拿一套房子给公司用。第二,股东采用“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这些都属于无形物,此时,这个无形物必须是能“可评估作价的,同时又是能依法转让”。因为股东出资的多少,决定股权的多少,所以如果不是拿钱投给公司的,都必须评估一下价值,用值多少钱来衡量;同时,因为公司成立后就变成独立的“人”,公司的资产和股东资产不能混同,所以股东既然投钱投物设立公司,必须履行转让手续,把投入的钱和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都转让给公司。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评估和转让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一方面不能高估或低估出资物价值;另一方面,法律不允许转让的,就不能作为出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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