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过节费和加班工资在性质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息时间的经济补偿,过节费虽然也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但带有福利性质,无需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此外,由于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的工作时间,因此,在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安排劳动者值班,不能视为加班。
针对劳动者在春节前一天可以扣除加班费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资三倍的加班工资。春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包括农历的正月初一、初二和初三,这三天属于我国法定的带薪假期,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都不可以改变劳动者的假期时间。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以享受到两倍甚至是三倍的工资,春节放假7天加班的,都应支付加班费,但是加班费的标准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初 一、初 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第二种情况,其他四天是调休放假,所以其他四天的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200%的来计算。例如2019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月4日至2月10日七天,其中加班费为3倍工资的日期是2019年2月5日、6日、7日(也就是农历初 一、初 二、初三),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倍;其他四天的加班费则为2倍的加班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