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起诉离婚成功是可能存在的,但是需要对方的配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针对我想问的是:我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了没办下来,第二次的起诉时间到了,我想再次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办下来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需要间隔六个月。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原告一般应当在6个月后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6个月内没有新事实新情况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没有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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