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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2023-01-02 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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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02 回复

专业分析: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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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公式如下:平时(超过8小时)加班费=月工资标准/21.75/8小时*加班时数*150%。;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标准/21.75/8小时*加班时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标准/21.75/8小时*加班时数*300%。根据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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