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等级 年龄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20周岁以下 36 30 24 18 12 6 20-30周岁 30 25 20 15 10 5 30-40周岁 24 20 16 12 8 4 40-50周岁 18 15 12 9 6 3 50-55周岁 12 10 8 6 4 2 55-60周岁 6 5 4 3 2 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针对具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职工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评定的伤残等级不一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金额也不一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