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1、单位资料: 1)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2)员工病历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4)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5)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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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应当办理以下手续:1、单位职工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工伤认定;2、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相应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单位。
申报工伤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自工伤之日起,职工应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提交相应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或职业病诊断证明;3、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面通知职工或其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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