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针对民法典规定父母去世后房产如何继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父母去世的,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继承,即:1、先看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这是首要的位置;2、再看是否存在遗嘱协议,若存在,则按照遗嘱继承;3、如果不存在以上的协议或者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定继承。
父母一方去世时,对于房产的继承需要按步骤进行,首先房子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一方对该房产享有一半的产权,而另一半将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其次再看被继承人有无对该50%的房产的遗嘱,若有遗嘱则按遗嘱进行继承,若无遗嘱,则由子女和被继承人的配偶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