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车主在什么情形下,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呢?具体有三种情形: 一是车主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租(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租(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租(借)车人是实际的侵权人,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是当机动车辆存在安全运行瑕疵时,如: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租、出借车辆时未向租(借)车人履行告知义务,而作为租(借)车人也因疏忽大意而未向机动车所有人了解机动车存在的与安全行驶有关的瑕疵时,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作为出租、出借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与承租人、借用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是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机动车无瑕疵,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单独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针对我请教一下:如果出租车在没有车损险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的租车者与车主谁应当承担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出租车发生车祸的损失的责任承担: 1.如果是出租公司雇佣出租车司机进行自主经营,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承包经营关系,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承包者,发包方负连带责任; 3.如果是租赁经营关系,出租者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受害方与朋友同乘车辆的行为属于善意无偿搭乘,受害方所花的医药费、因伤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等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额范围的,在受害方对事故无过错的情况下,应由该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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