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常见成因有: (一)、非外伤用药,损伤后伤病共治。 (二)、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损伤案例中多需使用抗生素,许多伤者超剂量,超时限使用,轻微损伤使用高档抗生素,多种抗生素联合应用等。 (三)、营养支持性用药,治疗损伤的同时大量使用营养支持性药物。 (四)、轻度损伤后长时间治疗。 (五)、部分纠纷当事人无明显损伤,但主诉症状重,医方即大量用药治疗。 (六)、需安装假肢或其它代用品以及手术中需使用内固定时,违反规定使用高档进口物。 (七)、目前新的高档检查仪器、项目不断增多,许多伤者进行全面检查、重复检查扩大医疗费用支出。 (八)、不按规定住院和转院,使不合理开支扩大。 (九)、搭车开药、冒名顶替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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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的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的标准。员工因为工作而遭受到事故的伤害或者是患上了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的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要的费用如符合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的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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