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个人财产为丈夫偿还他婚前债务50000元,这是一种赠与行为。他接受,意味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在离婚时你请求你丈夫还钱的行为法律不支持。根据《》第条、第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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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配偶没有义务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这部分的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夫妻生活的,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义务共同偿还。
妻子还债,丈夫是否有义务偿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债务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为妻子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为妻子偿还;如果借钱用于赌博,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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