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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2022-10-11 1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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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1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并无统一的标准,可由离婚夫妻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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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

胡梦蝶律师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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