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下列合同: (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然而遗憾的是,国务院1983年12月17日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对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押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但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5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其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对使用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法律的效力层次原理,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即应当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使用押金担保。因为法律不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推论。 (2)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5)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针对合同中设置担保条款的范围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担保的范围包括: (一)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三)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工程建设合同具体担保范围有:主债权及其利息,即建设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款的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来确定担保范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