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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问题

2023-09-11 09: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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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11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审期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还可延长六个月。而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审期为三个月,简易程序是指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如果你的离婚案件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应当是简易程序。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已经超期了。你应当催促法院结案。至于能否判决准予离婚,要看你们的实体情况,也就是是否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因你介绍案情简单不好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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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是: 1、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比较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2、裁定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变更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离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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