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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村里土地确权分配步骤: 1、申请确权登记: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各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指界人栏目和宗地图一侧签字盖章确认,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和公告:土地登记人员按规定完成对土地登记申请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权属审核后,及时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和初审意见,并按土地总登记的要求将拟登记的宗地情况在所在的区域进行公告,公告内容等按《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审批和注册登记:经公告无异议的宗地,由县政府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卡,编制登记簿并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编制土地归户册; 4、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注册登记结果,代表县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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