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解答如下: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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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行的缴费基数下限是2019年的下限,今年实际上相当于两年没有调整了。一次性调整当然会出现大幅上涨。像上海市也是这样。不过,为了防止缴费基数下限增涨的过快,人社部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缴费基数下限可以分两年调整到位。理论上说,上海市60%的缴费基数应当是6233元/月,上海市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的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975元/月。上海市2019和2020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927元。
2021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仍执行《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0年度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2号)规定,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364元,最高标准为18969元。2021年人社局公布最新缴费基数标准后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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