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针对我老婆和儿子的户口都在她们家,房子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她,我们离婚后是不是就没我什么啦,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这个问题你们是结婚以后买的房虽然你老公还房贷,房子也只有他的名字。你的工资为家所用。就说明这房子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只要有买房的日期在你们结婚以后就能正明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所以离婚这房子也有你的一半。
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如果女方不从男方户口簿上迁出,男方可以在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凭借离婚协议书强行将女方户口从男方户口簿上迁出。如果女方要是严词拒绝迁出户口,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强制执行迁出女方户口。户口簿是我国公民身份证明的有力证件,同时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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