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关于企业名称有几条原则性的规定,其中包括,企业的名称应由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含自治区和直辖市)或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企业的名称还应该要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的行业特点,不能有暗示超越经营范围的业务。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损的 2、容易引起误解或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的 3、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名称 4、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的名称以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使用除外)、数字 6、其他法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针对注册公司名称注意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来说,公司的名称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注册公司名字的时候不得使用外国的文字,或者纯字母拼音、阿拉伯数字,应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公司名称注册要求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文字在公司名称中,公司的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同时公司法人的名称中也不可以包括其他法人的名称,除非是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公司只可以使用一个名称注册,在同一个工商管理辖区内,不可以有第二个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名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