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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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算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与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有免签协议,到世界各国去旅游考察很方便。 2、可以享受香港公民的权力,比如读高中以下免费,看病包括住院只收100港元门诊费,失业也有2000港元生活补贴,买不起房的市民,可以免费获得40平米的住房的居住权等。
去香港澳门需要携带港澳通行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例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持有港澳通行证以及相关签注后即可前往香港、澳门旅行,一般可办理个人旅游签和团队旅游签无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对应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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