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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诉讼程序怎么走?

2023-02-17 08: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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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7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公司解散的概念 所谓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并逐步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解散的目的和结果是消灭公司法人人格; (2)公司解散后后,公司并未立即终止,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一直到公司清算完毕并注销后才消灭其主体资格; (3)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但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时,不必清算。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公司进入解散程序后,即出现以下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 《公司法》第183条对此作了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的(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司执行机关易位 公司解散时,由清算人代替董事会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并成为代表公司的机关。我国《公司法》第184条对此作了规定。 3.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 《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对此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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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司的解散程序如下: 1、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公司清算结束后,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解散公司诉讼应当清算。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股东可以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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