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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2023-04-20 17: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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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20 回复

专业分析:

未成年子女自已起诉变更抚养人的,少有先例或缺少法律支持。但作为父母可以协商或通过诉讼程序变更抚养权,而且法律规定对于十周岁以上的离婚子女的抚养权的选择上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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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当然,办理公证不是强制性要求的。 变更抚养权协议中应当写明: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给付期限、探视权等等。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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