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的,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你这种情况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因而不能要第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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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或者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可以再生育三胎。河南省关于三胎的规定。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三胎。
一方再婚一方初婚的情况下,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如果再婚一方已经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全国各地区标准不一致,你可以就实际情况咨询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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